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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    








博士后机会

欢迎加入特拉维夫先进的科研队伍

为了吸引高端人才,特拉维夫大学设有博士后奖学金,鼓励已成功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来我校进行科研工作。博士后申请人的博士学位必须在过去5年内获得。大学博士后研究委员会决定候选人是否适合获得博士后奖学金,博士后研究员委员会由副校长、主席、研发事务副校长、以及每个院系的一名代表。


在特殊情况下,根据委员会的批准,大学可以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:1)在特拉维夫大学完成博士学位,并将在不同的院系进行博士后研究,博士后导师和博士在读期间的研究项目无关;或者2)在博士在读期间的实验室继续进行研究,但博士后为期不能超过一年。博士后奖学金信息一般每年1,2月份公布,10月份开始博士后研究。


奖学金数额和期限

由我校和通过我校授予的奖学金金额及其支付安排应由我校决定,我校保留根据具体情况不时更改奖学金相关政策的权利。以色列籍博士后可获得的奖学金最低额度是100%;外国籍博士后可获得的奖学金最低额度是150%。奖学金的最短期限为一年,最低金额为68,850 NIS。对于奖学金最低额度是100%的学生,每月最低发放金额约为5700 NIS。


奖学金的金额可提高至200%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如果得到委员会同意,此奖学金的额度可提高至225%。奖学金将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发放。委员会有权根据研究员第一学年的研究活动和成果,决定是否发放或建议发放第二学年的奖学金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委员会有权决定发放或建议发放第三学年的奖学金。



博士后期间

博士后不得从事其他工作(无论是在大学还是在其他地方),并应在整个进修期间,将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科研。尽管有上述规定,如所在院系要求并获得委员会批准后,每学年内博士后可在校内每周从事最多四个小时的教学工作。大学将按照学校规定,向其支付教学补助金。


在每个学年结束时,导师和学生应提交一份简短的报告,总结该生在这一学年内的学术活动。报告应包括学术论文的复印件,无论它们是否已发表。博士后需遵守我校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规章制度。获得博士后奖学金后,学生将获得参与该奖学金项目的书面证明。



联系人

如需咨询申请信息,请联系Gila Holtzman,邮箱是Gilah@tauex.tau.ac.il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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